股份公司組織機構職權容易混淆?看完這三條就懂了
我們都知道,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都需要有自己的組織機構,以便公司內部的決策管理,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職權有哪些容易讓人混淆的點?來和我們的小編一起了解吧。
1.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有哪些?
(1)權力機構
股份有限公司的權力機構指的是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更高權力機構,可以對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2)決策機構
股份有限公司的決策機構指的是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由公司股東或民工選舉的董事組成,主要職責是對內管理公司的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
(3)執行機構
股份有限公司的執行機構指的是公司內部由總經理及其助手組成的機構,公司經理由董事會選任,同時其需要對董事會負責,主要負責的是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
(4)監督機構
股份有限公司的執行機構指的是監事會,監事會主要是監督董事會執行公司業務活動以及公司的財務業務情況等。監事會成員由公司的股東大會選舉,并且不能由公司董事或經理兼任。
2.各組織機構的職權是什么?
(1)股東大會的職權
股東大會的職權主要有: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可以任免董事、監事并決定其報酬事項、管理公司的事務,對公司重大事項作出決議等。
(2)董事會的職權
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執行股東會的決議、指定各種與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方案,如財務預算方案、公司變更方案、制定公司內部基本管理制度、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以及公司章程規定是其他職權等。
(3)經理的職權
股份有限公司經理的職權主要有:管理公司日常經營中的事務,如擬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等,同時也擁有制度公司具體規章的決定權以及公司章程與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4)監事會的職權
監事會職權主要有:監督董事會及公司管理人員對公司經營活動的執行情況、聽取董事會的報告、監督公司業務及財務情況、召集股東大會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3.股東會、董事會、經理職權易混淆的地方
(1)注意股東會是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而董事會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經理則是負責實施計劃和方案。
(2)股東會、董事會、經理都有一定的任免權,但是他們能夠任免的對象不同,股東會可任免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董事會可任免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經理則是任免高管以下的管理人員。三者一定要區分開來。
(3)在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方面,三者也有區別。股東會有修改公司章程的權力,董事會能夠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以及決定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經理則可以制定公司管理的具體規章、擬定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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