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怎么轉移到新單位
公積金怎么轉移到新單位
1、本市同行轉移、本市跨行轉移業務
因工作調動或辭職到本市新的單位工作的職工,住房公積金需轉移到新的單位繼續繳存,由原單位經辦或本人帶有關材料,填寫轉移憑證到承辦網點直接辦理,材料留存銀行備查。
2、本市跨“中心”轉移或轉縣(市)各管理部業務
因工作調動或辭職需將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其它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如省直、煤炭、鐵路或各縣(市)管理部等繳存的職工,由原單位經辦或本人帶有關材料,填寫轉移憑證到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再到銀行承辦網點辦理結息轉移手續。
3、批量轉移業務
市屬單位因撤并、重組,需批量或全員住房公積金轉移的單位,由單位經辦提供本單位撤并、重組的依據,以及住房公積金轉移的報告,填寫批量轉移清單,經市管理中心審批后再到銀行承辦網點辦理轉移業務。有關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備查。
4、轉入代管戶業務
因單位撤銷、解散、需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的“代管戶”內統一管理的,單位應向管理中心報備后,提供單位職工個人身份證和個人賬號,填寫“轉移憑證”經原單位蓋章后到管理中心蓋章,再到銀行承辦網點辦理轉移業務,有關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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