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電氣裝置安裝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國家標準《電力工程電氣裝置安裝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8年工程建設規范和標準編制及相關工作計劃的通知》(建標函〔2017〕306號),我部組織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了國家標準《電力工程電氣裝置安裝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jingjin@epri.sgcc.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南濱河路33號華亨大廈;郵編:100055。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30日。
附件:《電力工程電氣裝置安裝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9月1日
1 總 則
1.0.1 為規范電力工程電氣裝置施工安裝及驗收,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工程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等為原則,統一電力工程電氣裝置安裝施工及驗收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制定本規范。
1.0.2 新建、擴建、改建的電力工程電氣裝置安裝施工及驗收應遵守本規范的規定。
1.0.3 當電氣裝置安裝過程中采用的技術方法、技術措施、施工質量控制和驗收檢驗內容(方法)等與本規范的規定不一致或本規范無相關要求時,必須采取合規性判定。
1.0.4電力工程電氣裝置施工安裝及驗收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規范的規定。
2 基本規定
2.0.1 電力工程電氣裝置安裝施工應按已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執行。
2.0.2 電氣裝置的裝卸、運輸、保管和安裝,不得使電氣裝置的性能和功能受損。
2.0.3 當大型電氣裝置對運輸有特殊要求時,應對運輸路徑及裝卸條件等進行調查,并應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2.0.4電氣裝置的安裝施工不得損壞建、構筑物的主體結構。
2.0.5 電氣裝置安裝施工作業及其環境,應符合下列規定:
1與電氣裝置安裝施工相關的建、構筑物應驗收合格,構支架、豎井的走道板、欄桿、平臺及梯子應齊全、牢固。
2 帶電區域、帶電設備及交叉作業空間應有安全防護或隔離措施。
3 易燃、易爆以及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4 配電間等帶電區域應有防止小動物進入的措施。
5六氟化硫氣瓶搬運和保管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擲溜放。氣瓶的安全帽、防振圈應齊全,氣瓶應存放在防曬、防潮和通風良好的場所,并不得與其他氣瓶混放;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嚴禁用明火加熱氣瓶。
2.0.6 電氣裝置安裝施工應確認電氣裝置外觀完好和型號規格正確。
2.0.7 電氣裝置間的連接應保證相互間的對應關系、相序或極性對應關系正確。
2.0.8 電氣裝置安裝施工相關檢測、試驗或調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檢測、試驗或調試應依據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2 計量、檢測或試驗用儀器、儀表、量具等,應經檢定合格有效;
3 電氣裝置以及與電氣裝置相關的計量檢測或監測儀器、儀表以及保護裝置應檢測、校驗或試驗合格。
2.0.9 電氣裝置安裝施工高空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1高空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2高空作業用梯子、操作平臺、升降裝置等強度和穩定性應滿足要求,嚴禁超載使用。
3照明不足,以及雷雨、冰雹、大霧或五級及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2.0.10電氣裝置安裝施工起重、吊裝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1起重和吊裝設備應經檢驗檢測合格,嚴禁超負荷起重或吊裝。
2 在帶電設備附近或高壓線下起吊物體,起重機應可靠接地,并應保持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3照明不足、視線不清晰或大雨雪、大霧、雷電、沙塵暴、風力6級(風速10.8m/s~13.8m/s)以上等惡劣天氣,嚴禁戶外或露天起重和吊裝作業,對風力發電機組平均風速大于10m/s、瞬時風速大于14m/s氣象條件下不得進行戶外吊裝作業。
4搬運和起吊電氣裝置時,與起吊有關的建筑結構、起重機械、輔助起吊設施等強度應經過核算滿足載荷要求,并應經檢測合格。
2.0.11進入變壓器、GIS、發電機等電氣設備內部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內部含氧量小于18%時,不得進入工作。
2 應保持其內部清潔。
3 不得對電氣設備造成損傷。
4 不得遺留異物。
2.0.12轉動機械在初次啟動時,就地緊急停車裝置應試驗合格。
2.0.13電氣裝置螺栓連接時,螺栓應齊全、緊固;導電回路應連接正確,應保證電氣連接接觸面可靠接觸,導通良好;設備接線端子連接時,不應使接線端子承受額外應力。
2.0.14電氣裝置應有可靠的接地。
2.0.15電氣裝置安裝施工防觸電基本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保證與帶電體間的電氣安全距離;
2高壓試驗應有安全防護措施;高壓試驗設備外殼應可靠接地;電容性設備絕緣測試和耐壓試驗后,應充分放電。
2.0.16電氣裝置安裝施工防火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氣安裝施工的動火、切割、焊接、烘烤、等作業,以及油區、氫區、電纜夾層等區域作業應做好防火措施;
2安裝施工或試驗用電源容量及電源線載流量應滿足工作要求;
3 應按嚴格按電氣設備的防火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2.0.17電氣裝置安裝施工,應做好環境保護措施,不得污染和破壞環境。
3 旋轉電機
3.0.1 發電機、調相機轉子現場保管時,大齒應處于垂直方向,且不得使護環受力,并應按要求定期盤動轉子。
3.0.2起吊發電機、調相機定子及穿轉子時,應采取防止定子、轉子繞組和鐵芯受損的措施。
3.0.3發電機、調相機引、出線的安裝,不得使單相引線或出線周圍構成閉合鐵磁回路。
3.0.4發電機和調相機轉子上緊固件應緊固牢靠,平衡塊不得增減或變位,平衡螺絲應鎖緊。
3.0.5 隔絕發電機、勵磁裝置軸電流的絕緣部件應能有效隔絕軸電流。
3.0.6 發電機、調相機定子、轉子及氫、油、氫冷器水系統管路等的密封性試驗、定子整體性氣密試驗和轉子通風試驗應合格,并應檢測定子冷卻水回路,回路應通暢。
3.0.7 現場組裝的對拼接頭電氣連接接觸面應無變形和機械損傷,緊固螺栓力矩后,應連同對拼接頭測量定子繞組直流電阻合格。
3.0.8同軸勵磁發電機大軸上的勵磁回路電氣連接接觸面不得使用電力復合脂。
3.0.9發電機、調相機集電環與電刷應接觸良好。
3.0.10 發電機及氣體系統進行檢漏試驗和漏氣量試驗時,在系統未泄壓或系統內尚含有氫氣時嚴禁施焊。
3.0.11 定子冷卻水水質和氫氣質量指標應檢測合格。
3.0.12 向發電機內充氫氣置換二氧化碳時,發電機內可能漏入空氣的所有管道應有效隔斷。
3.0.13 嚴禁在置換氫過程中進行發電機、調相機定子繞組交、直流耐壓試驗。
3.0.14旋轉電機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旋轉方向和相序正確,運行聲音、各部位溫度和振動指標正常。
2 發電機、調相機和直流電機集電環及電刷工作正常。
3 發電機、調相機電壓、電流、頻率、功率等參數合格。
4電動機轉子無卡阻、潤滑脂匹配且性能正常、電氣試驗合格。
4 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及互感器
4.0.1 變壓器、電抗器和互感器在裝卸和運輸過程中,不應有嚴重沖擊和振動。220kV及以上且容量150MVA及以上的電力變壓器和330kV及以上的油浸電抗器裝卸和運輸時應裝設三維沖擊記錄儀,三維沖擊允許值應小于3g。
4.0.2 絕緣油現場保管與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絕緣油應儲藏在密封清潔的專用油罐或容器內。儲油罐應設置油位指示裝置,頂部應設置進出氣閥。不同牌號的絕緣油應分別儲存,并有明顯牌號標志。
2 到達現場的絕緣油取樣試驗應合格。絕緣油處理結束后,各儲油罐絕緣油取樣試驗應合格。
3 不同牌號絕緣油或同牌號新油與運行油混合使用前,混油試驗應合格。
4 廢油應及時收集不得隨意排放。
5 油處理設備、儲油罐應可靠接地。
4.0.3 進入變壓器、油浸電抗器進行器身工作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雨、雪天,風力達4級以上或相對濕度大于75%的天氣,不得進行器身內部工作。進入器身工作時,入口處應采取防塵措施。
2 充氮運輸的變壓器、油浸電抗器應讓器身在空氣中暴露 15min 以上,待氮氣充分擴散后進行。注油排氮時,人員不得在排氣孔處停留。
4.0.4 氣體繼電器應檢驗合格,安裝方向應正確。
4.0.5 220kV 及以上的變壓器、油浸電抗器應進行真空處理。真空泵或真空機組應有防止突然停止或因誤操作而引起真空泵油倒灌的措施。
4.0.6 變壓器、油浸電抗器注油時,本體及各側繞組、濾油機及管道應可靠接地。
4.0.7 變壓器、油浸電抗器和互感器的驗收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本體及附件不得滲油。
2 事故排油設施應完好,消防設施功能應正常。
3本體及套管油位應正確。
4 冷卻裝置風機應牢固、轉動靈活、轉向正確;閥門應操作靈活、位置正確;水、油系統應無滲漏,轉向應正確、無異常噪聲、振動或過熱現象。
4.0.8 變壓器、油浸電抗器和互感器的鐵心、夾件和套管末屏應接地;電流互感器備用二次線圈端子應短接接地。
5 高、低壓電器
5.0.1 封閉式組合電器安裝作業環境應滿足防塵、防潮的安裝要求。
5.0.2 室內充注六氟化硫氣體時,通風設施應運行正常。六氟化硫氣體應回收,不得直接排放。
5.0.3 氣體絕緣的電氣設備氣體含水量及純度應合格,氣體壓力、報警和閉鎖功能應正常。
5.0.4 高、低壓開關柜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機械閉鎖、電氣閉鎖應動作準確、可靠。
2 安全隔離板開啟應靈活,并應隨手車或抽屜的進出而相應動作。
3 手車或抽屜的二次回路連接插件(插頭與插座)應接觸良好,并應有鎖緊措施;插頭與開關設備應有可靠的機械連鎖,當開關設備在工作位置時,插頭應鎖緊。
4 手車與柜體間的接地觸頭應接觸緊密,當手車推入柜內時,其接地觸頭應比主觸頭先接觸,拉出時接地觸頭應比主觸頭后斷開。
5.0.5 避雷器的排氣通道應通暢,排氣口不得朝向巡檢通道。
5.0.6 電器設備的防爆膜或其他防爆裝置應完好,配置應符合產品技術文件要求,相關出廠證明資料應齊全。
5.0.7I類低壓電器的金屬外殼及其金屬安裝框架應可靠接地。
5.0.8三相交流系統的保護接地中性線(PEN線)、保護接地線(PE線)不得安裝開關電器。
5.0.9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RCD)動作特性測試應合格。
6 母 線
6.0.1 母線相序應一致,相色標識應清晰,不同類型母線、不同相位應區別標色。
6.0.2 母線安裝時,配電裝置的安全凈距離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的規定;當實際電壓值超過附錄中本級電壓時,其安全凈距離應采用高一級電壓的安全凈距離規定值。
6.0.3 采用耐張線夾進行導線連接時,每種規格應選取兩件試件進行試壓接,試件握著力試驗合格后方可進行導線連接。
6.0.4 絕緣子串安裝時,連接金具的螺栓、銷釘及鎖緊銷應安裝完整、正確,金具應安裝牢固、位置正確。
6.0.5 單相交流母線的金屬構件及金具不應形成閉合鐵磁回路;套管周圍不得形成閉合鐵磁回路。
7 電纜線路
7.0.1 施工前,應進行路徑復測后方可施工。
7.0.2 電纜敷設前,通道、排水、照明、通風等作業環境應滿足施工條件,在帶電區域內敷設電纜,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7.0.3 水底電纜敷設應符合航線要求,并采取防止電纜損傷和變形措施,水下電纜引至陸上時以及陸上區段應采用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7.0.4 海底電纜敷設應符合設計路由,并采取防止電纜損傷和變形措施,敷設完成后應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進行保護。
7.0.5 沿電氣化鐵路或有電氣化鐵路通過的橋梁明敷電纜時,電纜金屬護層或金屬電纜管道全長應與金屬支架或橋梁金屬構件絕緣。
7.0.6 直埋敷設、電纜保護管的埋深應滿足安全運行要求,并應與周邊的電纜、管道、道路、構筑物等保持安全距離。
7.0.7 應嚴格按經第三方檢測機構型式試驗驗證合格的工藝流程制作電纜附件。
7.0.8 電纜中間接頭兩側電纜的金屬屏蔽層、金屬套、鎧裝層應分別連接、導通良好,并應相互絕緣;電纜終端頭處的電纜鎧裝、金屬屏蔽層應分別引出、相互絕緣,并應接地良好。
7.0.9 直埋電纜、電纜接頭、轉彎、進入建筑物等部位標識或標樁齊全醒目;水底電纜及海纜兩端登陸處警示裝置標識醒目,并應符合運行及海事航標規定。
8 盤、柜及二次回路
8.0.1 盤、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盤柜及盤柜內設備與各構件間的連接應牢固。
2 安裝在振動場所時,應采取防振措施。
3 柜體、基礎型鋼接地應牢固可靠;成套柜的接地母線應與主接地網可靠連接。
8.0.2 盤、柜內帶電母線應有防止觸及的隔離防護措施。
8.0.3二次回路接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盤、柜內導線及引入盤、柜內的電纜芯線不應有接頭,導線芯線應無損傷。
2 每個接線端子與導線導通良好。對于螺栓連接端子,當接兩根導線時,中間應加平墊片;對于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不同規格的兩根導線不得接于同一端子上。
8.0.4 對于雙重化配置的保護電流、電壓回路及直流電源、跳閘等控制回路,兩套系統不應合用一根多芯電纜。強、弱電回路不應使用同一根電纜。
8.0.5 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中性點應一點接地,且不得與其它回路接地線壓接在同一接線端子內。
8.0.6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保護動作及信號應正確。
8.0.7 二次回路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二次回路接線應正確。
2 電磁式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嚴禁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嚴禁短路。
3 壓板應接觸良好,相鄰壓板間切換時不應相互碰及;對于一端帶電的切換壓板,在壓板斷開的情況下,應使活動端不帶電。
4 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完畢應檢查芯線對地、芯線之間絕緣。
9 其他電氣設備
9.1 換流閥
9.1.1 換流閥組安裝期間,閥廳內應保持清潔。
9.1.2 換流閥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閥塔結構與閥組件應裝配正確,連接螺栓應緊固。
2吊裝閥塔過程中,應做好閥塔平穩性控制。
3閥組件設備應試驗合格,晶閘管觸發應測試正常。
4光纖槽盒出口應采用阻燃材料封堵。
9.1.3 換流閥冷卻系統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冷卻水管應固定牢固、連接嚴密,冷卻系統密封試驗應無滲漏。
2 閥塔泄漏監測裝置功能應正常,溫度、壓力、流量等檢測儀表指示應正常。
3 注入換流閥內冷卻系統的水應為去離子水。內冷卻循環水的電導率、含氧量、pH值應檢驗合格。
9.2 串聯電容器補償裝置
9.2.1 平臺安裝應保證平臺整體結構的穩定性。
9.2.2 平臺吊裝應做好平穩性控制。吊裝完畢及平臺上設備安裝后,斜拉絕緣子阻尼彈簧伸長量和支柱絕緣子垂直偏差應合格。
9.2.3 串補裝置的驗收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平臺圍欄和平臺上的護欄、爬梯設施應齊全。
2 串補裝置的設備布置與接線應正確,配套設備應試驗合格。
3 串補裝置投切及其與線路聯動、聯跳功能應正常。
9.3 直流接地極
9.3.1 直流接地極的電極槽形、結構尺寸及坡比應正確,槽深不應有負偏差。
9.3.2 接地電極活性填充材料應分段分層鋪設并夯實。采用焦炭填充材料時,應采取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
9.3.3 電極槽回填土施工前,炭床鋪設、電極安裝、接頭焊接及防腐處理應檢查合格。
9.3.4 直流接地極投運前,驗收試驗應合格;極址地表應恢復原耕土,接地極及輔助設施的安全防護措施應齊全。
9.4 蓄電池
9.4.1 蓄電池應存放保管在清潔干燥、通風良好、溫濕度適宜的室內,避免陽光直射,并應防止短路和受潮;酸性蓄電池和堿性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同一室內。
9.4.2 安裝前,蓄電池應密封良好、無裂紋、損傷、滲漏;連接條、螺栓及螺母應齊全。
9.4.3 液流電池電解液循環系統及冷卻系統的管道、閥門應安裝完好,泵基礎應牢固,壓力試驗和漏點檢查應合格。
9.4.4 液流電池電解液儲罐應密封良好,注液后應無滲漏。電解液泄漏應回收。
9.4.5 鈉硫電池加熱升溫后,應有防止施工人員燙傷的措施。
9.4.6 蓄電池的驗收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蓄電池充放電前后外觀均無裂紋、損傷、滲漏及變形。
2 正、負端接線柱無變形、損傷,液面正常。
3 蓄電池組絕緣應良好,絕緣電阻不應小于0.5MΩ。
4 直流系統閥控密封蓄電池組,全核對性放電試驗應合格。
5 液流電池電解液系統應無泄漏。
附錄A 配電裝置安全凈距離
附錄A.1 室內配電裝置的安全凈距離(mm)
符號 | 適用范圍 | 圖 號 | 額定電壓 | ||||||||||
0.4 kV | 1 kV~3 kV | 6 kV | 10 kV | 15 kV | 20 kV | 35 kV | 66 kV | 110J kV | 110 kV | 220J kV | |||
A1 | 1.帶電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間2.網狀和板狀遮欄向上延伸線距地2.3m處與遮欄上方帶電部分之間 | 附圖A.1.1-1 | 20 | 75 | 100 | 125 | 150 | 180 | 300 | 550 | 850 | 950 | 1800 |
A2 | 1.不同相的帶電部分之間2.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斷口兩側帶電部分之間 | 附圖A.1.1-1 | 20 | 75 | 100 | 125 | 150 | 180 | 300 | 550 | 900 | 1000 | 2000 |
B1 | 1.柵狀遮欄至帶電部分之間2.交叉的不同時停電檢修的無遮欄帶電部分之間 | 附圖A.1.1-1附圖A.1.1-2 | 800 | 825 | 850 | 875 | 900 | 930 | 1050 | 1300 | 1600 | 1700 | 2550 |
B2 | 網狀遮欄至帶電部分之間 | 附圖A.1.1-1附圖A.1.1-2 | 100 | 175 | 200 | 225 | 250 | 280 | 400 | 650 | 950 | 1050 | 1900 |
C | 無遮欄裸導體至地(樓)面之間 | 附圖A.1.1-1 | 2300 | 2375 | 2400 | 2425 | 2450 | 2480 | 2600 | 2850 | 3150 | 3250 | 4100 |
D | 平行的不同時停電檢修的無遮欄裸導體之間 | 附圖A.1.1-1 | 1875 | 1875 | 1900 | 1925 | 1950 | 1980 | 2100 | 2350 | 2650 | 2750 | 3600 |
E | 通向室外的出線套管至室外通道的路面 | 附圖A.1.1-2 | 365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4500 | 5000 | 5000 | 5500 |
注:1 1l0J、220J指中性點直接接地電網;
2 網狀遮欄至帶電部分之間當為板狀遮欄時,其B2值可取A1+30mm;
3 通向室外的出線套管至室外通道的路面,當出線套管外側為室外配電裝置時,其至室外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附表1.2中所列室外部分的C值;
4 海拔超過 1000m 時,A1值應按附圖1.1-6 修正;
5 本表不適用于制造廠生產的成套配電裝置。
附錄A.20.4kV~1000kV室外配電裝置的安全凈距離(mm)
符號 | 適 用 范 圍 | 圖 號 | 額 定 電 壓 | |||||||||||
0.4 kV | 1 kV~10 kV | 15 kV~20 kV | 35 kV | 66 kV | 110J kV | 110 kV | 220J kV | 330J kV | 500J kV | 750J kV | 1000J kV | |||
A1 | 1.帶電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間2.網狀遮欄向上延伸距地面2.5m處遮欄上方帶電部分之間 | 附圖A.1.1-3附圖A.1.1-4附圖A.1.1-5 | 75 | 200 | 300 | 400 | 650 | 900 | 1000 | 1800 | 2500 | 3800 | 5600/5950 | 7500 |
A2 | 1.不同相的帶電部分之間2.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斷口兩側引線帶電部分之間 | 附圖A.1.1-3 | 75 | 200 | 300 | 400 | 650 | 1000 | 1100 | 2000 | 2800 | 4300 | 7200/8000 | 11300 |
B1 | l.設備運輸時,其外廓至無遮欄帶電部分之間2.交叉的不同時停電栓修的無遮欄帶電部分之間3.柵狀遮欄至絕緣體和帶電部分之間4.帶電作業時的帶電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間 | 附圖A.1.1-3附圖A.1.1-4附圖A.1.1-5 | 825 | 950 | 1050 | 1150 | 1400 | 1650 | 1750 | 2550 | 3250 | 4550 | 6250/6700 | 8250 |
B2 | 網狀遮欄至帶電部分之間 | 附圖A.1.1-4 | 175 | 300 | 400 | 500 | 750 | 1000 | 1100 | 1900 | 2600 | 3900 | 5600/6050 | 7600 |
C | 1.無遮欄裸導體至地面之間2.無遮欄裸導體至建筑物、構筑物頂部之間 | 附圖A.1.1-4附圖A.1.1-5 | 2500 | 2700 | 2800 | 2900 | 3100 | 3400 | 3500 | 4300 | 5000 | 7500 | 12000/12000 | 19500 |
D | 1.平行的不同時停電檢修的無遮欄帶電部分之間2.帶電部分與建筑物、構筑物的邊沿部分之間 | 附圖A.1.1-3附圖A.1.1-4 | 2000 | 2200 | 2300 | 2400 | 2600 | 2900 | 3000 | 3800 | 4500 | 5800 | 7500/7950 | 9500 |
注: 1 110J、220J、330J、500J、750J、1000J指中性點直接接地電網;
2 柵狀遮欄至絕緣體和帶電部分之間,對于 220kV 及以上電壓,按絕緣體電位的實際分布,應采用相應的B1值檢驗,此時允許柵狀遮欄與絕緣體的距離小于B1值。當無給定的分布電位時,應按線性分布計算。500kV及以上相間通道的安全凈距,可按絕緣體電位的實際分布進行檢驗,當無給定的分布電位時,可按線性分布計算;
3 帶電作業時的帶電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間(110J~500J),帶電作業時,不同相或交叉的不同回路帶電部分之間,其B1值應取 A2+750mm;
4 500kV 的A1值,雙分裂軟導線至接地部分之間應取 3500mm;
5 海拔超過 1000m時, A1值應按附圖1.1-6 進行修正;
6 本表不適用于制造廠生產的成套配電裝置;
7 750J欄內“/”前為海拔1000m的安全凈距,“/”后為海拔2000m的安全凈距。
附錄A.3直流配電裝置的安全凈距離
序號 | 適用范圍 | 最小安全凈距(m) |
一 戶內最小安全凈距 | ||
1 | ±550kV對地凈距 | 5.0 |
2 | ±1100kV對±550kV設備空氣凈距 | 5.2 |
3 | ±1100kV均壓環對不帶電均壓環 | 12.0 |
4 | ±1100kV帶電部分對支架(含鄰近支架) | 13.0 |
5 | ±1100kV普通設備、管母對圍欄、護籠 | 15.0 |
6 | ±1100kV軟導線對地 | 18.0 |
7 | ±1100kV軟導線對鋼結構 | 18.0 |
8 | ±1100kV導線對支架(含鄰近支架) | 18.0 |
9 | ±1100kV導線對圍欄、護籠 | 18.0 |
10 | 半壓檢修時帶電部分對人(5σ) | 10.5 |
11 | ±1100kV套管均壓環對底部橫穿550kV管母 | 5.2 |
12 | ±1100kV極線設備均壓環對DCF低壓側設備 | 10.8 |
13 | ±1100kV高壓電容器C1低壓側對地 | 5.5 |
14 | ±1100kV高壓電容器C1低壓側套管對側橫梁 | 5.4 |
15 | 高壓電容器塔進線處上懸垂球對屋頂 | 13 |
16 | 高壓電容器塔進線處下懸垂球對不平衡CT/電容器塔 | 5 |
17 | 高壓電容器不平衡CT對墻 | 8.5 |
18 | 1100kV Bypass斷路器處凈距 | 11.9 |
19 | 戶內中性線對地凈距 | 1.2 |
二 戶外最小安全凈距 | ||
20 | 戶外±550kV對地凈距 | 5 |
21 | ±800kV極線,平波電抗器線路側對地 戶外 | 7.4 |
22 | ±800kV極線,平波電抗器閥側對地 戶外 | 7.4 |
23 | ±800kV中性點對地 | 3.4 |
24 | ±800kV中性線,平波電抗器線路側對地 | 1.4 |
25 | ±800kV中性線,平波電抗器閥側對地 | 1.4 |
26 | ±800kV接地極回路 | 1.0 |
27 | 戶外±1100kV多柱并聯主間隙(臨界波頭) | 17.6 |
28 | 戶外±1100kV對地間隙(臨界波頭) | 16.0 |
29 | 戶外±1100kV設備對人安全距離(5σ) | 29.0 |
30 | 戶外(5σ)設備對550kV設備 | 5.2 |
31 | 金屬回線、中性線對地間隙 | 1.2 |
32 | DCF L1/R1高壓端對地 | 4.5 |
33 | DCF L1/R1高壓端對圍欄 | 4.0 |
34 | DCF L1低壓側對地 | 3.5 |
35 | DCF L2低壓側對地 | 1.2 |
36 | DCF L1低壓側對圍欄 | 3.5 |
37 | DCF L2低壓側對圍欄 | 1.2 |
38 | DCF L1高低壓端間 | 3.5 |
39 | DCF L2高低壓端間 | 3.5 |
40 | 金屬回線對DCF L1高壓側 | 5.5 |
41 | 金屬回線對DCF L2高壓側 | 5.6 |
附錄A.4配電裝置與人員的安全凈距離
交流電壓等級(kV) | 最小安全凈距(m) | 直流電壓等級(kV) | 最小安全凈距(m) |
≤10 | 0.35 | ±50及以下 | 1.50 |
20~40 | 0.60 | ±400 | 5.50 |
60~110 | 1.5 | ±500 | 6.80 |
220 | 3.00 | ±600 | 9.00 |
330 | 4.00 | ±800 | 10.10 |
500 | 5.00 | ||
750 | 8.00 | ||
1000 | 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