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6條是什么
一、公司法第16條是什么
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二、公司章程違反公司法能成立嗎
公司章程違反公司法不能成立。公司章程的條款不得與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一旦公司章程與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有沖突時,將會導致依據該部分公司章程做出的決議無效;
因而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時不僅要靈活機動,因地制宜,更要確保不違反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享受什么權利
1、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并接受該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2、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
3、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并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5、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法第16條是什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二、公司章程違反公司法能成立嗎
公司章程違反公司法不能成立。公司章程的條款不得與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一旦公司章程與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有沖突時,將會導致依據該部分公司章程做出的決議無效;
因而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時不僅要靈活機動,因地制宜,更要確保不違反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享受什么權利
1、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并接受該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2、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
3、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并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5、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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