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增值稅稅率是多少(材料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的砂石料同時提供建筑施工服務,是否屬于混合銷售?建筑施工服務稅率是多少?
答復:
屬于混合銷售,一律按照13%繳納增值稅。
參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請問二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砂石料同時提供建筑施工服務,是否屬于混合銷售?建筑施工服務稅率是多少?
答復:
不屬于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也就是自產砂石料選擇簡易征收3%,建筑施工服務一般計稅9%或者選擇簡易征收3%。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
請問三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的砂石料,能否選擇簡易征收按照3%繳納增值稅?
答復:
不可以。只有自產的砂石料才可以選擇簡易征收按照3%繳納增值稅。
參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 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請問四
一般納稅人外購砂石經過洗選、粉粹加工后出售,能不能按簡易征收繳納增值稅?
答復:
可以視同自產的砂石料選擇簡易征收按照3%繳納增值稅。
提醒一:
自產貨物是指生產企業購進原、輔材料,經過本企業加工生產或委托加工生產的貨物。一般納稅人企業外購石材,經過本企業加工生產的砂石料屬于本企業自產的貨物,銷售該類貨物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提醒二:
一般納稅人企業外購砂石料,不經加工,直接轉銷給客戶,則不應該適用上述政策,即不能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而應該按照一般計稅方法依照13%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注意:
由于各地答復不一樣,建議咨詢當地稅務局來確認。
參考:
納稅人咨詢:一般納稅人企業將外購的廢礦石加工成建筑用的砂對外銷售,是否可以適用簡易征收計稅方法?
安徽稅務(2021-04-27)答復 :不可以。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請問五
施工企業自產砂石用于本單位建筑項目,是否需要繳增值稅?
答復:
屬于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繳納增值稅。
提醒:
施工企業自產砂石料用于自營項目,根據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不需要針對自產砂石料視同銷售,繳納企業所得稅。
參考: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