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軟件屬于固定資產還是無形資產(軟件屬于固定資產還是無形資產)
問:企業單獨購買的財務軟件4800元,計入費用還是資產?
答:
借:無形資產-財務軟件 4800元
貸:銀行存款 4800元
提醒:
1、購入的軟件如果與固定資產不可分,無論是否單獨計價,都應作為固定資產而不是無形資產核算,如生產設備的自動化控制程序等;
2、購入的軟件如果與固定資產可以分開,且能單獨計價,則應確認為無形資產,按購入成本入賬。
例如:單位購買一臺智能簽核一體機,發票顯示電腦價格2650元、安裝的簽核管理系統5330元,請問此固定資產如何入賬?電腦入固,系統入無形資產,還是可以按總價7980元整體入固?
解析:單位購買簽核一體機,包括硬件電腦和簽核管理系統,如果電腦可以獨立發揮作用,簽核管理系統也可以安裝在其他電腦上單獨使用,則分別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如果電腦有別于一般電腦為一體機專用配置,簽核管理系統構成一體機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的,則應當將該軟件的價值5330元包括在所屬的硬件價值2650元中,一并確認為固定資產價值7980元。
問題2
問:單獨購買的財務軟件計入了“無形資產”,如何攤銷?
答:財務軟件,最短可以在2年內攤銷。
政策:
按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七條規定:“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問題內容: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七條規定: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請問:
該文件中2年的攤銷年限是僅指軟件開發企業還是所有企業?
答復機構:河南省稅務局
答復時間:2021-05-12
答復內容: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由此可見,文件規定的是“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并沒有明確限制是“軟件開發企業”外購軟件。
如有疑問,具體事宜建議再與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溝通確認。
對于賬務處理:企業應當按月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當月增加的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當月不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企業自用的無形資產,其攤銷金額一般計入管理費用;出租的無形資產,其攤銷金額計入其他業務成本;某項無形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通過所生產的產品或其他資產實現的,其攤銷金額應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
問題3
問:企業每年支付的財務軟件服務費1000元能否一次性計入費用?
答:可以。
借:管理費用-服務費 1000元
貸:庫存現金 1000元
提醒:
對于每年支付的服務費可以作為費用處理,一次性在稅前攤銷。
問題4
問:若是我們自行研發財務軟件,開發過程中的費用如何做賬?
答:
(1)自行開發,若不滿足資本化條件: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原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
……
期末,借:管理費用—研發費用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2)自行開發,若滿足資本化條件:
借: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原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
……
借:無形資產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問題5
問:從軟件公司購買的財務軟件用于做賬,取得專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可以抵扣。
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