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個體戶營業執照所需材料(辦理個體營業執照需要什么材料)
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國家機關干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轉業、合并、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那么辦理個體營業執照需要什么資料呢?
1.身份證復印件兩份,反面都需要復印;
2.需要先去政務中心的工商窗口申請字號名稱或是工商所直接申辦,取得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場地證明。房租合同一份、房產證復印件一份或是村委會證明一份;
4.照片3張;
5.工商局提供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申請表一份;如果你是經營農藥、食品、危險化學品、餐飲、特種養殖、卷煙等前置項目的,你就需要先注冊名稱后辦理這些前置許可證,再憑前置許可證復印件,需要查驗原件才能辦理營業執照。規模較大的經營場所,如商場、酒店還需要提交消防意見書。縣、區外人員還需要提交流動人口計生證。
不管是公司申請辦理營業執照還是個人辦理都需要去稅務登記,具體個體戶稅務登記流程如下:
一、納稅人到主管地稅局辦稅服務大廳領取并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一份《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一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個體)
3.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
三、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表,填寫完整后提交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四、稅務機關承諾時限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注意:領取營業執照30天后,還未去辦理《稅務登記證》,即: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依照《征管法》規定存在稅務行政處罰的風險。但是稅法規定此款處罰條款的前置條件是必須由“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因此,如果沒有下的“責令限期改通知書”的,稅務一般不予處罰的或減輕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