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財務知識普及(會計基礎知識重點筆記整理)
1、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反映和監督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一種經濟管理工作。
2、 會計按報告對象不同,分為財(國家)務會計(側重于外部、過去信息)與管理會計(側重于 內部、未來信息)
3、 會計的基本職能包括核算(基礎)和監督(質保) ,會計還有預測經濟前景、參于經濟決策、 評價經營業績的職能。
4、 會計的對象是價值運動或資金運動(投入—運用—退出<償債、交稅、分配利潤>)
5、 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會計主體(空間范圍,法人可以作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 人) 、持續經營(核算基礎) 、會計分期、貨幣計量(必要手段)
6、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化、基本分類,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 潤六大會計要素。
7、 會計等式是設置賬戶、進行復式記賬和編制會計報表的理論依據。 資產=權益(金額不變:資產一增一減、權益一增一減 益同減)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第一等式也是基本等式,靜態要素,反映財務狀況,編制資產負債 表依據) 收入-費用=利潤(第二等式,動態要素,反映經營成果,編制利潤債表(損益表)依據) 取得收入表現為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 發生費用表現為資產減少或負債增加。 金額變:資產權益同增、資產權
第二章 會計核算內容與要求
1、 款項和有價證券是流動性最強的資產??铐椫饕ìF金、銀行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 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備用金等;有價證券是指國庫券、股票、企業債券 等。
2、 收入是指日?;顒又兴纬傻慕洕娴目偭魅?。支出是指企業所實際發生的各項開支和損 失,費用是指日?;顒铀l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 生的各種耗費,是按一定的產品或勞務對象所歸集的費用,是對象化了的費用。收入、支出、 費用、成本是判斷經營成果及盈虧狀況的主要依據。
3、 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一般包括:利潤的計算、所得稅的計算和交納、利潤分配或虧損彌補
4、 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區,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 族文字。在中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三章 會計科目與賬戶
1、 會計科目是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
2、 會計科目的設置原則是合法性、相關性、實用性。
3、 賬戶根據會計科目設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結構,用于記錄經濟業務的。
4、 會計科目(賬戶)按反映業務詳細程度分為總賬和明細賬。 按會計要素不同可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成本、損益。
5、 賬戶的四個金額要素及關系: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發生額。
6、 賬戶的基本結構包括賬戶名稱(會計科目) 、記錄業務的日期、憑證號數、經濟業務摘要、增 減金額、余額等。
7、 賬戶分為左右兩方,哪方增加,哪方減少取決于賬戶性質和記錄的經濟業務,賬戶余額一般在 增加方。
8、會計科目和賬戶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分類,兩者口徑一致、性質相同;會計科目是賬戶的 名稱、開設依據;賬戶是會計科目載體和具體運用。無科目,賬戶無依據,無自由式戶,科 目無作用;科目無結構,賬戶有一定格式和結構。實際工作中,科目和賬戶不加以嚴格區分, 相互通用。
第四章 復式記賬
1、 復式記賬按照記賬符號不同,分為借貸記賬法、收付記賬法、增減記賬法。
2、 借貸記賬法以“借”“貸”為記賬符號,借貸哪方登記增加與減少取決于賬戶性質及結構。
3、 資產、成本、損益(費用)增加為借,減少為貸,負債、所有都權益、損益(收入)增加為貸, 減少為借。
4、 資產類賬戶:期末余額(借方)=期初余額(借方)+本期借方發生額-本期貸方發生額 權益類賬戶:期末余額(貸方)=期初余額(貸方)+本期貸方發生額-本期借方發生額
5、 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6、 借貸記賬法的試算平衡:發生額試算平衡法(全部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全部賬戶本期貸 方發生額合計) 余額試算平衡法(全部賬戶的借方期初余額合計=全部賬戶的貸方期初余額合計) (全部賬戶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全部賬戶的貸方期末余額合計)試算不平衡,肯定有錯;試算平衡,不一定確(重記、漏記、借貸方向錯誤、科目錯誤)。
7、 會計分錄指對某項經濟業務事項標明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三要素:賬戶<科目>名稱、金額、借貸方向)
8、 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一借一貸)和復合分錄(一借多貸、一貸多借、多借多貸)
9、 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平行登記要求:同依據、同方向、同期間、同金額
10、 總賬(總括記錄業務)對明細賬具有統馭控制作用,明細賬(詳細記錄業務)對總賬具有
補充說明作用 總分類賬戶金額=所屬明細分類賬戶金額合計
11 期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費用 應交所得稅等于應納稅所得額乘以所得稅率,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等于凈利潤
第五章 會計憑證
1、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也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2、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專門方法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起點。
3、 會計憑證按照編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4、 原始憑證(單據) ,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 生或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 (購銷合同、各種申請單、銀行對賬單、債權債務對單、銀行存款 余額調節表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
5、 原始憑證按照來源不同分為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 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分為一 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憑證。 按照格式不同分為通用憑證和專用憑證 區分:領料單 限額領料單 差旅費報銷單 增值稅專用發票
6、原始憑證基本內容:名稱 、 日期、 單位和個人 、內容、金額
7、原始憑證填寫時不得涂改、刮擦、挖補。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 在原始憑證上更。
8、出納人員辦理收付款后,應在有關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 “付訖”的戳記。
9、原始憑證的審核內容主要包括: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確性和及 時性
10、 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的會計憑證,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11、 記賬憑證按照使用范圍分為通用憑證和專用憑證(收款憑證<借方科目為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憑證<貸方科目為現金和銀行存款>、轉賬憑證<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科目>) 列方式分為單式憑證和復式憑證
12、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多張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 一原始憑證需編制多記賬憑證的,應在未附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上注明其原始憑證附在哪張 記賬憑證下
13、除結賬和更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記賬憑證填寫錯誤的,重新編制。
14、對于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經濟業務,一般只編制付款憑證,不編制收款憑證。 企業采購報銷差旅費填制一張收款憑證和一張轉賬憑證 按照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