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現金流量表最簡單的公式(現金流量表間接法的邏輯方法)
所謂直接法,一般是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為起算點,調節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項目的增減變動,然后計算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所謂間接法,是指以凈利潤為起算點,調整不涉及現金的收入、費用、營業外收支等有關項目,剔除投資活動、籌資活動對現金流量的影響,據此計算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由于凈利潤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的,且包括了與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相關的收益和費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實際上就是將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的凈利潤調整為現金凈流入,并剔除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對現金流量的影響。
一、直接法基本步驟
第一步:填列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
第二步:確定主表的“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第三步:確定主表的“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第四步:確定補充資料中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
第五步:確定主表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
二、間接法基本步驟
采用間接法時,需要調整四大類項曰
1、實際沒有支付現金的費用
2、實際沒有收到現金的收益
3、不屬于經營活動的損益
4、經營性應收應付項目的增減變動
其基本原理是: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凈利潤+不影響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但減少凈利潤的項目(如資產減值準備、折舊)-不影響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但增加凈利潤的項目(如投資收益)+與凈利潤無關但增加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項目-與凈利潤無關但減少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