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是侵犯音樂作品版權?
如今,雖然法律法規比較及安全呢,但是依然有很多侵權現象。有的人可能是無意之中就侵犯了別人的著作權。對于音樂作品,翻唱、模仿、利用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一不小心就容易侵權了!那么,哪些行為是侵犯音樂版權的了呢?
音樂著作權它主要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了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絡傳輸權等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以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一、音樂侵權該如何界定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二、如何處理音樂作品著作權糾紛
1、和解:當事人有自行解決的意向,可以協商處理著作權糾紛;
2、調解:當事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版權局、著作權保護機構、版權保護協會、律師事務所以及自然人等)調解著作權糾紛;
3、仲裁: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當事人沒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投訴:當事人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投訴。為避免音樂作品權屬糾紛,創作過程中,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創作完成后及時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著作權登記。如果發生糾紛,尋求有關部門幫助,積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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