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取得股息紅利適用稅率是多少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又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包括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即對非居民企業取得境內居民企業(含在境內及境外上市企業及非上市企業)
股息分紅應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對符合稅收協定(安排)待遇取得股息、紅利,可按照稅收協定的規定執行。
綜上,境外法人股東從境內子公司取得股息、分紅,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另,根據《中港稅收安排》第十條規定,上述香港法人股東從大陸子公司取得股息紅利,如果滿足受益所有人身份認定,因上述持股比例40%超過25%,可享受5%的預提所得稅稅率優惠政策;否則適用10%的所得稅稅率。
__________
相關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條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一條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
第十條股息
一、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給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該另一方征稅。
二、然而,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一方,按照該一方法律征稅。但是,
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
(一)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擁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的,為股息總額的5%;
(二)在其它情況下,為股息總額的10%.
雙方主管當局應協商確定實施限制稅率的方式。
本款不應影響對該公司就支付股息的利潤所征收的公司利潤稅。
四、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一方居民,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另一方,通過設在該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據以支付股息的股份與該常設機構有實際聯系的,不適用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適用第七條的規定。
股息分紅應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對符合稅收協定(安排)待遇取得股息、紅利,可按照稅收協定的規定執行。
綜上,境外法人股東從境內子公司取得股息、分紅,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另,根據《中港稅收安排》第十條規定,上述香港法人股東從大陸子公司取得股息紅利,如果滿足受益所有人身份認定,因上述持股比例40%超過25%,可享受5%的預提所得稅稅率優惠政策;否則適用10%的所得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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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條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一條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
第十條股息
一、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給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該另一方征稅。
二、然而,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一方,按照該一方法律征稅。但是,
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
(一)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擁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的,為股息總額的5%;
(二)在其它情況下,為股息總額的10%.
雙方主管當局應協商確定實施限制稅率的方式。
本款不應影響對該公司就支付股息的利潤所征收的公司利潤稅。
四、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一方居民,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另一方,通過設在該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據以支付股息的股份與該常設機構有實際聯系的,不適用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適用第七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