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大病的定義是什么?
請問個稅中大病的定義,是不是社保登記的大病范圍?
答:個稅中并沒有對大病下定義,這個大病也非病種上界定的大病,也就是說,如果住院治療發生的與基本醫療相關的醫藥費用,在醫保報銷后的醫保目錄范圍內自己負擔的超過 15000元,就可以扣除。需要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上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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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 號)
第十一條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 15000 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 80000 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個稅大病的定義是什么?的詳細內容就介紹到這里(內容來自網絡侵權聯系刪除)。我們專業提供代辦注冊公司、工商注冊、公司變更注銷等服務;劉經理18729020067(微信電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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