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復核人姓名的發票是否允許報銷?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可見,復核人并不是發票的基本內容。故,復核人沒有填寫的發票,原則上允許正常使用。
沒有復核人姓名的發票是否允許報銷?的詳細內容就介紹到這里(內容來自網絡侵權聯系刪除)。我們專業提供代辦注冊公司、工商注冊、公司變更注銷等服務;劉經理18729020067(微信電話同)。
可見,復核人并不是發票的基本內容。故,復核人沒有填寫的發票,原則上允許正常使用。
沒有復核人姓名的發票是否允許報銷?的詳細內容就介紹到這里(內容來自網絡侵權聯系刪除)。我們專業提供代辦注冊公司、工商注冊、公司變更注銷等服務;劉經理18729020067(微信電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