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額免征、減征政策看過來(注冊公司免交稅)
發布日期:2022-10-10 20:17:14編輯:西安小象財務瀏覽量:
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助力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說,有哪些增值稅優惠政策可以享受呢?享受過程中有哪些要點需要注意?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一、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季銷售額4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1.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2.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3.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1.此項政策僅適用“適用3%征收率”項目;比如出租不動產等5%征收率項目,則不適用此項政策。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增值稅優惠政策辦理程序及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適用增值稅減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相應減免稅欄次即可享受,相關政策規定的證明材料留存備查。
了解了政策之后,在運用中您是否也有以下疑問,一起來看看下面這些熱點問答吧。
1.怎樣準確判斷月銷售額是否達到15萬元免征增值稅標準?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是否達到15萬元免稅標準,判斷依據有兩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合并計算得到的銷售額,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在內的所有應稅銷售行為的銷售額,是否達到月銷售額15萬元免稅標準。如果在15萬元以下,則可以享受免稅優惠。
第二個層次,如果合并計算的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銷售不動產則按照現行增值稅規定征免增值稅,這樣就可以剔除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不動產大額交易的情況,使小規模納稅人日常業務盡量享受免稅優惠。
2.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包括哪些?
銷售額是指開展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業務取得的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出口免稅銷售額等等。
舉個例子:一家小型超市屬于按月納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除了賣日用百貨外,還零售新鮮蔬菜。該超市銷售新鮮蔬菜取得的銷售額,按規定一直享受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政策。在確認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時,免稅銷售額也應計算在總銷售額內,以判斷月銷售額是否在15萬元以下。如果這家超市8月份銷售日用百貨取得銷售收入12萬元,銷售蔬菜取得收入4萬元,因合計銷售額16萬元,超過15萬元,因此其銷售日用百貨取得的12萬元收入,不能享受免稅政策。
3.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如何開具發票?
政策規定:已經使用金稅盤、稅控盤等稅控專用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設備開具發票,也可以自愿向稅務機關免費換領稅務Ukey開具發票。
稅務總局自2019年10月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納稅人領取稅務UKey可以開具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之后,稅務UKey支持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票種范圍不斷擴大,目前已經覆蓋到各類增值稅發票票種(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紙質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為有效降低納稅人負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延續了原月銷售額10萬元免稅政策中納稅人可以使用已有設備開具發票的規定,并根據發票電子化改革最新進展,明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自愿向稅務機關免費換領稅務Ukey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