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辦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出口退稅是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一種措施。一般分為兩種:一是退還企業已繳納的進口稅;一是退還企業已納國內稅款。那么,出口退稅辦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本文將對此進行具體介紹。
對于企業來說,出口退稅是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一種措施。一般分為兩種:一是退還企業已繳納的進口稅;一是退還企業已納國內稅款。同時,由于企業申報出口退稅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所以企業辦理該項業務時也需提供相關材料。那么,出口退稅辦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接下來,本文將對此進行具體介紹。
一般來說,有關于企業進行該項業務辦理所需提供材料,大致包含如下:
(1)報關單。即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據;
(2)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據與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證,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證,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賬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據;
(3)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確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以便劃分和計算確定其進貨費用等;
(4)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5)屬于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產品,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
(7)產品征稅證明;
(8)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
(9)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